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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:拾他人信用卡取钱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
www.fivip.com  2008-05-08 15:23:04   蓝筹财经  参与评论  [ ]

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(ATM机)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的问题,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明确:

“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(ATM机)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针对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如何定性问题,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了7日起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?穴ATM机?雪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》,明确规定,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?穴ATM机?雪上使用的行为,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?穴三?雪项规定的“冒用他人信用卡”的情形,构成犯罪的,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(新华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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